讲师年收入数千万如何合理解决个税高问题?

更新时间:2020-04-21146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568765  
管理信息
 | 投诉
  • 优惠信息:财税,财税服务,代理记账,园区招商,税收优惠
  • 地址:全国各地直属招商
  • 联系人:彭先生
  • 联系电话:点击查看完整号码
  • 联系QQ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详情介绍
A企业,主要进行培训业务,年收入数千万。公司自有团队主要进行运营、营销、支持等功能,实际讲师大部分是外部聘用的临时讲师,年度成本也有数千万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,讲师和A企业之间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,A企业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讲师。原则上,A企业应该为讲师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但是由于讲师对缴纳高个税的强势反对和企业(TEL:I9ll)对于自己成本的考虑,一直以来A企业都没有进行相关个税的申报和缴纳。如今讲师行业不仅是单独为其他企业(2O9O)提供支撑和包装,其本身也是一个人才密集型产业,这也正符合国家产业转型的社会所求,所以优质的讲师应该抓住国家的政策、利用好国家的政策,让企业(43o)抓住更好发展的机遇。

    讲师、心理咨询师、自由职业者行业这类公司大多属于高收入人群,并且主要成本又只在人才支出上(劳务成本)和办公经费上,从而想要取得进项票是非常困难的!再加上增值税6%、附加税(增值税基础上的10%)、适用20%的税率,税率较高。心理咨询师、讲师、自由职业者节税有妙招,所得税从20%%降至0.5%!不但零成本,国家还大力支持!可以通过享受优惠政策予以来调节税收压力。

    一般纳税人:建议多开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,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比较困难了。

    这类高收入人群不懂税?怎么才能实现合法节税呢?在不偷税漏税的情况下,如果只用财务方法效果可能效果不明显,我们来看下最直接有效的合理节税方案:

    在上海、湖北、重庆等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,享受地方政府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    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,与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,将原本的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。同时也可成立工作室,享受核定征收政策。

    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,适用于5%-35%超额累进税率,根据行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,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后,小规模纳税人0.5%-2.1%(小规模最高2.1%),一般纳税人0.5%-3.1%.

    小规模总税负不高于5.18%,经过这种方式,分红时就不需要再次缴纳20%的个税了。

    比如北京某A服务企业高管王总经理,作为公司股东,如果按照正常纳税,需要缴纳20%的分红个税,约45万。

    针对这样的人群和高额的个税,应该如何做筹划呢?

    下面,带你一同深度解读股东分红税收筹划案例:

    北京某A服务企业年营业额500万,利润300万,按照正常国家税率需缴纳所得税75万,股东分红税45万,综合税负高?怎么税收筹划好?

    现在通过以业务分流的形式在园区另设一家“个人独资B”,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合理筹划(见下表)

    此外,对于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,也是可以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    企业通过注册新公司,成立分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湖北、上海、重庆等地的园区,有限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所得的40%-70%给予扶持。

    总结:不管对于高利润,缺进项的现代服务业,还是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和公司股东或企业高管,个人独资企业都是其节税的不二之选。其次,对于规模较大的生产、制造、贸易企业,也可以选择在优惠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,享受财政扶持,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。

    更多税收优惠或财税知识可点击前往:http   :    //      cqczcs.   com;同时可以搜索微信号:shct-incubator或者搜索财韬关注我了解更多财税知识。
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,谢谢。
首发网址:http://ly.sojixun.com/caikuai/z568765.htm
查看全部洛阳会计审计评估信息
发布发布一条信息洛阳会计审计评估信息>>